转班、延期、插班的处理办法
根据西安科计算机培训对办学的管理精神,为保障学员与学院双方的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转班规定(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学员确因各种情况变化,不能就读所选班级,应于及时到中心招生处办理转班手续。
(1)开课以前要求转班的,学员可以直接申请转学。
(1)在第一时间内退回原听课证,由教务处更换新听课证。(补工本费1元)
(2)扣除原所选班级课程内已正常进行的课时费(以开课日起老师授课为准),补足差价。
(3)插班生转班需扣除原所选班级课程内自插入时间起计算已行的课时费,补足差价。
延期就读(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学员确因自身原因,需要延期就读所选课程,应于第一时间内到本中心招生处办理延期手续并退回原学员证。根据中心安排直接办理登记或注册报名手续。(需办延期的学员在延转下一期班级时,应补足已学课时的课时费;不愿补差额的学员,应扣去前一班级的课时,插入下一个班级续读,办理插班续读手续在续读前一天办理,如此班已报满,则不给予办理手续。)
二、延期制度
(1)学员在开课以前或开课后学期未过半,因特殊原因需暂停学业的,需到教务处申请延期。
( 2)学期过半一律不办理延期,重读学员不允许延期。
(3)住宿学生办理延期时,必须办理退宿手续,否则延期期间按每天双倍收取住宿费。
(4)住宿学生办理延期时,必须办理退宿手续,办理时携带学员证、票据,原听课证交回学校,同时领取延期证明手续。
(5)未到教务处办理延期手续者,学期限到期限后,一律视为结束已学课程。
(6)申请复学时,学员需按《延期证明手续》上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和《延期证明手续》到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 (交回《延期证明手续》,重开听课证并补交工本费1元)
(7)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每人只限一次,过期未办理复学的将视为自动退学。
三、插班就读
一. 插入单科课程培训班的学员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1) 开学日起1天内,学费全额收取;
(2) 开学日起1天后,扣除已上的课时费(应扣课时费从第1天开始计算)。
二. 对插入全日制培训班的学员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1) 开学日起3天内(含3天),学费全额收取;
(2) 开学日起3日后扣除已上的课时费(应扣课时费从第四天起计算),收取剩余学费及书杂费。
注:所有寒假及暑假课程从正常开课日起课程进行50%后不予办理转班或延期手续;办理过转班或延期的课程概不退费且不得再次转班或延期。